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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筑工程要求安装CPA.CCEP认证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更新时间:2019-12-19   点击次数:1197次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工作效能,我局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的基础上,对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等功能进行新增、优化和整合,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系统”。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19年12月10日正式启用该系统,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

 

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由颗粒物浓度传感器等作为主要的扬尘状态监测手段,对工地现场的扬尘颗粒物浓度进行信息采集,包含PM2.5、PM10、TSP等关键信息;配备风向传感器、风速计、噪声传感器对现场风向、风速和噪音进行监测,作为扬尘状态的辅助信息。同时,在线监测设备配备自动化信息采集模块,通过高性能嵌入式系统对传感器进行24小时信息采集,并通过4GVPN网络将数据上传至服务器,实现在线实时监测。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应同时具备由环保部颁发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省(市)级计量院出具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CPA)。为向管理方和施工单位提供有效和准确的参考信息,上述传感器应满足以下标准为宜:

一、PM2.5/PM10/PM100(TSP)传感器

量程:0~1000ug/m3; 分辨率:1ug/m3;精度:±8%F·S;

二、风向传感器

量程:8个方位

三、风速传感器

量程:0~60m/s;分辨率:0.1 m/s;精度:±0.3m/s。

四、噪声传感器

量程:30~130db;分辨率:0.1db;精度:± 0.5%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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